2007年9月18日 星期二

生日願望

本來這次生日想說願望就是自己吃掉一個蛋糕,結果一次吃不完,還分了兩次。
後來又被嘲笑這願望太渺小,那就許個大一點的好了。

願望這種東西,是不是應該許了,然後不要做任何努力,就等著願望實現好了?
假如要經由自己的努力而去實現,那是不是該叫做生日目標而不是叫做生日願望才對?

想想好像也沒有特別想要些什麼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的東西?
中樂透?....我根本不會去買彩卷ㄟ.....

還是來寫生日目標比較重要!!!
1.平安退伍
2.念英文考好托福跟GRE
3.成為投資專家(一年好像太難了)
4.腳踏車環島
5.身體健康
6.去日本或歐洲玩
7.經濟獨立
8.想不出來了....我果然是沒什麼慾望的人.....
9.去玉山玩
10.去合歡山玩

YA~~25歲了,我還好年輕喔。

2 則留言:

  1. 因為生日願望通常是乘興許下,然後靜待發生;一年以後再次生日時,發現還是沒有實現,所以又許了一個一樣的願望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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